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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宜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4/11/10

3.參與併購公司名房屋銀行信貸土地信用貸款任何問題免費諮詢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宜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為晶豪科技轉投資持股達19.92%之被投資公司,為整合資源擬進行合併,

合併後對股東權益無重大不利影響。

7.併購目的:

為整合整體資源並擴大經營規模,以因應產業發展暨提升公司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結合雙方之研發技術與專利,強化研發能力、開發具市場性之產品。

(2)整合雙方客戶基礎及產品優勢,提供客戶完整之解決方案,滿足客戶所有採購

需求,以擴大客戶基礎及營運規模。

(3)有效整合資源、提升產品開發效率、降低開發及採購成本,提升經營績效及增

強市場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經由合併產生之綜效,將提昇營運績效、降低成本,對每股淨值及每股新光信貸房貸缺錢急用哪裡借錢盈餘應有

正面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合併換股比例: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股換發宜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2.55股。

(2)計算依據:綜合參考雙方公司截至104年9月30日止自結之財務報表為基礎,並

參酌經營狀況、股票市價、每股淨值及其他可能影響股東權益、獨立專家出具之

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等因素所訂定,惟實際合併對價應依相關法令規範及雙方

合併契約規定進行調整。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05/5/31,日後若基準日有變更之必要時,由雙方分別召開

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於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

及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均由存續公司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DRAM/SRAM、Flash Memory、類比積體電路、類比與數位混合積體

電路之研究、開發、製造與銷售。

(二)宜揚科技(股)公司主要營業內容:專業提供NOR型快閃記憶體的研發,設計,

製造與銷售。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本合併案待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及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宜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080930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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